1月7日下午,由湖州市质量技监局组织、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技术标准综合基地承办的湖州市《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两个《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审定会在我校顺利召开。副校长叶金云、湖州市旅游委主任干永福、湖州市质量技监局局长宋波参加审定会。
由原浙江省旅游局副巡视员肖歌担任组长的评审专家组对两个《规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定,并从经济、环境、交通、服务等不同角度提出了一系列专业的评审意见。
两个《规范》由湖州市旅游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是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体系建设中首批通过专家审定的旅游地方标准规范,也是《湖州市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推进计划》的重要成果之一。
审定会后,两个《规范》将结合专家审定意见形成报批稿并进行公示。若公示顺利通过,将由湖州市质量技监局正式发布成为湖州市级地方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