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由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技术标准综合研究基地承办的湖州市地方标准规范审定会在我校顺利召开。本次审定会对湖州市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进来评审,《规范》由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起草。
湖州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地级市。同时,湖州市也是全国首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的城市。生态文明标准化体系建设是示范区“五大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是生态文明标准化体系建设的20个市级地方标准中,首个通过专家评审的地方标准。
《规范》包括绿色矿山定义、基本要求、资源环境要求、企业管理要求、认定与监督等7大内容。各位评审专家认真细致地对《规范》进行了审定,并为《规范》的完善从地质、环保、水文等角度提出了专业建议。
经过专家“把脉”之后,《规范》将形成报批稿,并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如果公示顺利通过,这部湖州绿色矿山建设的地方性标准将正式出台。
本次标准审定会,是我校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获批成为“浙江省技术标准综合研究基地”后,积极主动参与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悉,中国生态文明研究院技术标准综合研究基地还将陆续参与生态文明标准的制定、审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