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安吉县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228

       11月2日,2015第八届中国美丽乡村、安吉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安吉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我校副校长叶金云与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叶金云代表学校和安吉县副县长任贵明签署了校县全面合作协议。

     湖州师范学院—安吉县人民政府全面合作协议的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合作上升到政产学研全面合作的战略高度,这是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文件和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与高新区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加强“县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据悉,按照《湖州师范学院服务湖州经济社会发展行动纲要(2011—2015)》(湖委办通〔2011〕16号)“县区全面合作专项行动”部署,我校已在2010年、2011年、2013年分别与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与长兴县的全面合作事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