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437

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要求,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校职称评定相关文件等有关规定,按合同约定要求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前应结题但目前尚未结题的项目,2014年3月3—31日集中办理结题。
  二、2013年已完成的项目
1.正常结题:在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合同经费已全部到帐,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地方服务与合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报送地方服务与合作处,视为正常结题。
     2.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满,项目因故未完成,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终止协议或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署项目终止意见并加盖章后报送地方服务与合作处,视为合同终止。
     3.其他情况 :项目负责人因出国、进修或退休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从事研究工作的,须由个人提前提出报告,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后,最后才可正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俊
地点:东校区2号行政楼510  
       电 话:2326766 676366 , Email: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