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申报计划的通知

作者:社会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12-08浏览次数:103

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地校合作工作总结工作思路及重点项目相关表格清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2020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和《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

一、报送要求

1.材料需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20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中,既要填写“全年度完成情况”,同时也要填写2020年项目经济效益”“项目授权知识产权”“项目发表论著和论文”三个栏目,务必保证所填数据要真实有效,并有材料支撑(材料暂时无需上交)。专利、知识产权、论文论著要与项目相关,项目经济效益要与项目真实相关。项目如若没有经济效益、授权知识产权、论著和论文发表,可在相关栏目填写“无”。2020年项目经济效益”“项目授权知识产权”“项目发表论著和论文”三个栏目的所填数据将作为学校推荐优秀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详见附件1

3.前期,社会合作处围绕2020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清单和2020年新签订横向科研项目清单,对申报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的项目作了初步梳理,并作了归属,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核对、补充、完善(可以在前期梳理的项目清单上增加未纳入其中的新项目)。各单位可通过“筛选”查找到本单位的有关项目,项目分布情况可在表格中查看。具体详见附件2各单位在报送时请只报送本单位项目信息,其他单位的删除。

4.2020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执行的项目,请在《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中的“是否结转项目”栏,填“是”,新申请项目在该栏填“否”。

5.申报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尤其是“产业发展支撑工程”项目,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能少于10万元除横向科研项目合同金额外,还可包含合作方另外对于同一项目的投入金额)。

6.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梳理清单中尚无项目的学院、部门,如计划申报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请下载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

二、报送时间

1、《2020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请于20201216日(下周三)前将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或部门公章)报送社会合作处明达楼4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1924749133@qq.com

2、《2021年地校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请于20201223日(周三)前将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或部门公章)报送社会合作处明达楼411办公室,电子稿注明学院名称并发送至电子邮箱1924749133@qq.com

联系人:孙国宾,电话:675578 ,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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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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