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全面建立与地方联系制度的通知

作者: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发布时间:2016-09-29浏览次数:65

湖师校办发〔2015〕11号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全面建立与地方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近年来,湖州师范学院贯彻落实《湖州师范学院服务湖州经济社会发展行动纲要(2011-2015)》(湖委办通〔2011〕16号),坚持把服务湖州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办学理念和开放式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湖州加快科学发展需要和建设‘四区一市’”的目标,搭建“政府推动、学校为主、社会参与、共同发展”的互利双赢发展平台,学校实施“县区全面合作专项行动”以来,已与湖州市三县两区政府全部建立校地合作关系。

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重点立足湖州和服务湖州、辐射长三角、融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学校决定全面建立与地方联系制度,形成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业制度,现有科技服务创新团队建立首席科学家、具体负责人制度。

一、全面加强调查研究

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均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联系对接县区、产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各方面最新发展情况,跟踪对方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关切,获取第一手资料。

二、了解对方实际需求

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了解对方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提炼总结对方实际需求,对接我校科技服务能力,切实有效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服务。

三、推进重点服务项目

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按照年度提炼重点服务项目,编排服务进度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按期实施完成。

四、强化指导服务意识

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深入联系的县区、产业和企事业单位,主动加强联系,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等多种形式送科技文卫等下基层,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县区、产业、企事业单位发展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五、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校领导联系县区每年1-2次,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每季度至少1次,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每月至少1次深入县区、产业、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活动。二级学院调研活动交通费由地方服务与合作处专项经费报销。二级学院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作为教师社会服务的经历。地方服务与合作处每季度进行二级学院情况总结介绍会或书面交流,介绍交流服务情况,并通报全校,通过交流情况,集思广益,共谋对策,共同促进学校服务地方工作。

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要重视深化学校与湖州市、嘉兴市各县区政府全面战略合作。针对相关县区的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学院和团队要紧密跟进服务,有选择性地重点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服务。同时积极发挥学校老干部、校友与县区政府、企的牵线搭桥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

校领导联系县区、二级学院联系产业行业、教师联系企事业单位,旨在进一步推进政产学研用全面合作,加强服务地方工作,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切实把服务地方工作落到实处,使学校进一步成为服务浙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与领军人物集聚、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高质量决策咨询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品味文化孕育与传播的重要基地,力争在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软科学和科技应用服务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抄送:党委各部门、求真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2015年5月5日印发